鑑定安置會議場次 |
送件重點 |
102年度第1次特殊教育 鑑定安置會議 (預定12月報名,3-4月鑑定) |
1.學前新生鑑定安置(含公私立幼兒園/機構)。 2.申請鑑定安置學前不分類集中式班級(安置102學年度入班者):原為四月提報、六月鑑定,102年度起提前至第一次提報,請學校及早作業。 3.學前大班升小一跨教育階段鑑定安置(依國民教育階段送件規定辦理)。 4.暫緩入學(依國民教育階段送件規定辦理)。 5.小六升國一跨教育階段鑑定安置。 6.延長修業年限。 7.其他(包含新提報疑似個案、重新評估、重新安置、停止/放棄特教服務等)。 |
102年度第2次特殊教育 鑑定安置會議 (預定8月報名,10月鑑定) |
1.學前新生鑑定安置(含公私立幼兒園/機構)。 2.其他(包含新提報疑似個案、重新評估、重新安置、停止/放棄特教服務等)。 |
102年度第3次特殊教育 鑑定安置會議 (預定10月報名,12月鑑定) |
1.國三跨教育階段鑑定(僅持有鑑輔會鑑定清冊者務必提報,詳見本工作計畫之附則四「其他相關說明」。 2.高二跨教育階段鑑定(僅持有鑑輔會證明者務必提報,學障除外)。 3.其他(包含新提報疑似個案、重新評估、重新安置、停止/放棄特教服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