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1年7月15日高市教特字第 11135196000號函辦理。 2.本次公告缺額係依據112年6月7日檢核及確認完畢,共計有 41 校43 班,190名缺額可供安置(學校致電中心修正缺額數),詳見附件。 更改安置志願學校(幼兒園)以1次為限,請家長審慎考量於112.07.05至112.07.06,向送件單位提出需求並填寫申請表及家長簽名後上傳系統,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