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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鑑輔訊息 | 2012-11-16 | 點閱數: 530

1.102年度第1次鑑定安置會議起,欲申請語障班特教服務之學校,由學生原設籍學校提報鑑定安置,請依學校所在行政區聯繫巡輔區負責學校之語障班教師  進行評估工作。
2.若學校位於共同巡輔區內,請依"就近"原則選擇語障班進行評估工作。

學校
行政區
負責巡輔區(括號內為共同輔導行政區)
福東國小
苓雅區
苓雅區、新興區、前金區、大樹區、(鳳山區、大寮區)
復興國小
前鎮區
前鎮區、(鳳山區、大寮區)
明正國小
前鎮區
前鎮區、旗津區、小港區、林園區
愛國國小
三民區
三民區、前金區、鹽埕區、鼓山區
東光國小
三民區
三民區、鳥松區、仁武區
左營國小
左營區
左營區、楠梓區、梓官區、橋頭區、大社區
兆湘國小
岡山區
岡山區、彌陀區、永安區、路竹區、阿蓮區、燕巢區
鼓山國小
旗山區
旗山區、田寮區、內門區、美濃區、杉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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