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詳細工作時程如附件。
2.依照工作手冊第6頁,10/31(一)下午5時系統登錄截止時間前未檢附必附資料:「鑑定安置申請表」、「鑑定安置同意書」者,將不予收件審查。
3.依照工作手冊第6頁,收件審查、初步評估暨補正資料期間,必檢附資料(個案綜合評估報告、學生學習評量資料、需上傳之量化測驗資料等)缺漏者,請學校與家長討論是否退回申請,資料收集後再行提報。
請學校遵照時程完成提報及相關鑑定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