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關「111學年度國中小階段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申請書表格目前尚未正式推動,目前所有「家長同意書」均仍使用與110學年度版本,請各校放心。如有異動,均依教育局正式函文為準。 2.關於修正「111學年度國中小階段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各類型家長同意書」乙案,高雄市特教中心戴官宇主任將會於111年8月22日(一)特教承辦人說明會中向各校報告,並說明日後相關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