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高雄市110學年度第3次學前教育階段集中式特教班身心障礙幼兒可安置缺額數(請參閱附件)
家長若欲更改集中式特教班志願(序),請於111年3月10日至111年3月15日間,先請學校/園所連繫鑑定安置組,再至高雄市鑑定安置資訊網上網填寫申請表,並經家長簽名後,上傳至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