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更正教育局101年9月21日第10136579700號函『說明』第三項,101-3鑑定安置會議(國民教育階段以上)時程表公告時間101.10.01。
2.101-3鑑定安置會議(國民教育階段以上)時程表公告時間依據『本市101學年度第3次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鑑定安置會議工作時程』,於101.10.03(三)公告本次鑑定安置會議時程,請各校依時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