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會議於110年2月25日(星期四)至110年2月26日(星期五)間辦理。
二、請務必確實通知家長出席會議時間及說明會議進行方式,家長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列席。
三、如家長不克出席,請貴校攜帶鑑定安置會議通知暨委託書於當天會議簽到時繳交。
四、請各校代表及學生家長依「鑑定安置會議時程表」提前20分鐘前往指定地點參加鑑定安置會議,並於會議時摘要說明學生狀況。
五、鑑定安置會議時程表如有個案疑義,請聯繫本市特教資源中心鑑定安置組(電話:07-2624900分機51-59)。
新增 2/26 上午 博愛國小 黃○真 (總量管制學校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