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學習障礙、多重障礙和改判障別(如原先申請肢體障礙類,但經初評會議後改判為腦性麻痺。又如原先申請學習障礙類,但經初評會議後改判為其他障礙(ADHD)。又如原先申請智能障礙類,但經初評會議後改判為自閉症。又如原先申請多重障礙類,但經初評會議後改判為肢體障礙.)學生的身心障礙類別(含學障各子類別)均已在鑑定安置資訊網輸入完畢,請各校再次上網確認結果。如有疑義者,請速與承辦教師聯繫(07-3642007轉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