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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家杰 - 鑑輔訊息 | 2020-03-13 | 點閱數: 2438
 一、高雄市109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普通班安置身心障礙幼兒結果名單(如附件)。   二、本局以109年3月9日公告「修109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普通班預估各校可安置身心障礙幼兒缺額數」之班級數計算各公立幼兒園最大安置身心障礙幼兒數,惟為控管各公立幼兒園普通班身心障礙幼兒人數,故本局依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最新身心障礙幼兒數及109年度第1次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通過人數(包含暫緩入學、新提報個案、放棄特教身分)進行分發安置作業。 三、請受理提報之公立幼兒園通知家長本次鑑定安置結果,交予鑑定安置結果通知書,並告知應於109年3月23日(星期一)前完成報到程序;如家長欲... 觀看完整文章
鍾和村 - 鑑輔訊息 | 2020-03-09 | 點閱數: 2195
 高雄市109年度第1次國民教育階段鑑定安置會議時程表 注意事項 一、   本次鑑定安置會議時間為3月16日(一)、3月17日(二)、3月18日(三)、3月19日(四)、3月20(五),地點在仁武特殊教育學校職訓大樓3樓簡報室及會議室(高雄市仁武區澄觀路1389號)。 二、各申請學校請派代表依「鑑定安置會議時程表」提前20分鐘前往指定地點參加鑑定安置會議,並於會議時摘要說明學生狀況。 三、時程安排以同天同申請類型為原則,如遇提報學校同時為他校之欲安置學校時,須請各校自行協調相關人員出席各場次會議,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四、鑑定安置會議時程表中,同... 觀看完整文章
鍾和村 - 鑑輔訊息 | 2020-02-03 | 點閱數: 1872
一、109年度第一次學前暨國教階段特殊教育鑑定安置工作時程依原公告時程辦理。 (一) 學前教育階段     1.  初評會議:109年2月11日(星期二)至109年2月14日(星期五)     2.  鑑定會議:109年3月2日(星期一)至109年3月6日(星期五) (二) 國民教育階段     1.  初評會議:109年2月18日(星期二)至109年2月27日(星期四)     2.  鑑定會議:109年3月16日(星期一)至109年3月20日(星期五) 二、... 觀看完整文章
黃家杰 - 鑑輔訊息 | 2020-01-17 | 點閱數: 729
1. 附檔為申請109-1大會之會議類型為"視訊"的國中、國小學校名單,如不在名單上則為現場會議。(若貴校送出的申請案於初評會議皆已通過,就不需進入大會。) 2. 注意事項請參閱附檔之說明。  3. 國教階段符合申請視訊會議之學校請於109年3月9日09:00-15:00進行視訊連線測試,操作流程請參考說明會手冊:國教P.128-133。 4. 本期109-1視訊會議申請已於1月3日17:00截止。 5. 若有問題請聯繫07-3737646分機58  黃家杰老師。
黃家杰 - 鑑輔訊息 | 2019-12-14 | 點閱數: 842
一、依據本市107年度第2次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議決議,本市僅開放偏遠地區學校申請視訊會議,惟非屬上開學校如有特殊情形,敘明理由專案申請視訊會議。   二、申請時間:12月13日08:00至1月3日17:00止。(經家長同意視訊會議後才可提出申請。並請勿等到大會名單公告後才提出。)   三、公告視訊會議名單:1月17日(五)。   四、申請視訊會議程序說明如下:   (一)特偏/偏遠地區學校申請視訊會議   路徑:高雄市鑑定安置網/鑑定安置/申請登記/學校設定/設定會議類型。   (二)非特偏/偏遠地區... 觀看完整文章
黃家杰 - 鑑輔訊息 | 2019-12-02 | 點閱數: 1483
 高雄市108年度第3次學前暨國民教育階段鑑定安置會議時程表 注意事項 一、國教階段鑑定安置會議時間為12月9日(一)、12月11日(三)~16日(一),地點在仁武特殊教育學校職訓大樓3樓簡報室(高雄市仁武區澄觀路1389號)。(☆12月10日會議地點在仁武特殊教育學校職訓大樓3樓中辦會議室。) 二、學前階段鑑定安置會議時間為12月10日(二),地點在仁武特教學校仁武特殊教育學校職訓大樓3樓簡報室。集中式特教班安置會議預定於12月10日(二)下午16:30召開,地點在仁武特教學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三、本次鑑定安置會議時程將公告於「高雄市鑑定安置資訊網」,請各校自行列印「鑑... 觀看完整文章
鍾和村 - 鑑輔訊息 | 2019-11-15 | 點閱數: 717
一、本次鑑定安置會議時間為108年12月2日(星期一)及12月5日(星期四)兩天,地點在仁武特殊教育學校職訓大樓3樓簡報室 (高雄市仁武區澄觀路1389號)。  二、本次鑑定安置會議時程將公告於「高雄市鑑定安置資訊網」,請各校自行列印「鑑定安置會議通知暨委託書」,並確實於7天前通知家長開會時間,家長得決定列席與否。 三、各申請學校請派代表依「鑑定安置會議時程表」提前20分鐘前往指定地點參加鑑定安置會議,並於會議時摘要說明學生狀況。 四、時程安排以同天同申請類型為原則,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五、鑑定安置會議時程表中,同一時段之學校序並非實際參與會議順序,而是以學校到會場...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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