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會議訂於114年5月13日(星期二)(請以本市鑑定安置資訊網實際公告為準),假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鑑定中心(設於高雄市立仁武特殊教育學校,仁武區澄觀路1389號)辦理。
二、請各校依下列事項配合辦理:
(一)務必於7天前將本次會議時間及進行方式通知家長,另於鑑定安置資訊網列印「高中教育階段鑑定安置會議通知暨委託書」(路徑:高中教育階段-113學年度-複審會議相關文件),家長得決定列席與否;如家長不克出席,請各校掃描高中教育階段鑑定安置會議通知暨委託書於當天會議簽到時繳交。
(二)當天請學校及欲出席之學生家長依「鑑定安置會議時程表」提前20分鐘抵達辦理地點參加鑑定安置會議,並於會議時摘要說明學生狀況。
三、鑑定安置會議之工作人員及本局所屬學校教師請惠予公假登記(課務派代),其經費由學校用人費用項下支應;另國立學校部分,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9月1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20039號函示,出席教師公假或課務處理事宜比照本局所屬學校辦理。
四、如學校有遺漏或有個案疑義,以本市鑑定安置資訊網公告之最新版本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