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113 年7 月19 日高市教特字第11335561700 號含辦理。
2.本次(113-3)學前鑑定安置期程,學前集中式特教班可安置缺額-第1次公告預估有53名,詳見附件。
113.11.28修正:漢民國小-集中式特教班學生數8人;可安置缺額數: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