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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不分類 | 2014-10-15 | 點閱數: 726

 有關國三跨教育階段送件疑問說明:

 

一、臺灣省及金馬地區身障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報名資格為領有各縣市鑑輔會鑑定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者。高雄市身障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簡章,報名資格為領有各縣市鑑輔會鑑定證明、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者。

 

二、國三是否要跨教育階段送件,如果他已經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的,有以下幾個狀況不用送件:

1.障礙類別與未來安置申請是相符合的,所以不用再送。

2.障礙類別已經很明顯的,不用加註,且未來不需特教教學服務,直接拿身障手冊或證明就可以直接升學                的,不需經鑑輔會。

 

三、如果已有身障手冊或證明,仍須送鑑輔會的是

1. 自閉症或多重障礙等,並未加註智能問題而未來欲入一般高中職集中式特教班(綜合職能科),則須送鑑輔會發給鑑定證明,加註障礙類別伴隨智力問題。

說明:綜合職能科不是普通班是集中式教班,只收智能障礙類學生,若學生持有的身心障礙手冊為智障類或身心障礙證明ICD診斷為 317、318、319(06),可直接報名。若為自閉症或非智障類,而伴隨智力問題,必須要送鑑輔會於證明上加註,方能報名。

2. 如果學生要就讀外縣市學校,拿的是身心障礙證明,建議加送鑑輔會,因為教育部的簡章中要求不是領身心障礙手冊者,要有鑑輔會的鑑定證明。

3.    雖有身障證明或手冊但須考試服務,卻無法拿手冊或證明顯示考試所需服務則需送鑑輔會,加註在鑑定證明上,須送鑑輔會做加註動作,送件時請提供IEP及特推會等佐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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