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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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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7
如主旨公文,其附件中有關上傳心評系統資料之期限修正如下:
2.為節約資源,申請換證或跳級之佐證文件得全部上傳至鑑安網心評系統(自103年7月1日至8月29日開放系統),僅須繳交申請書、證照照片及心評證舊證等。但若申請者所上傳之文件不齊全或不清楚,導致無法審查通過,仍須由申請者自行承擔結果。
備註:
(1)是否書面送件或附件資料上傳系統(仍須寄送申請表、照片及舊證)等兩種送件方式,請心評老師自行考量並擇其中一種方式送件即可。
(2)8月份調校者,請至新學校辦理換證申請與送件。
(3)換證時是否可以跳級,請依據心評辦法辦理,並請確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以供審查,有關學校級、中心級、區域級研習,因中心截至目前為止均未辦理,故有關心評或測驗工具進階研習等,均會納入跳級換證的審查參考。
(4)持證3年內務必有心評或測驗工具研習記錄,及施測記錄,方能換證,請多加留意。
(5)施測記錄以施測記錄卡上經單位主管核章為主,若僅只有將施測記錄輸入在系統中者,仍請要檢附施測記錄卡之書面影本(或上傳至系統附件資料中),以供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