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鑑定安置會議日期為111年11月16日(星期三)及111年11月18日(星期五),地點於本市仁武特殊教育學校(高雄市仁武區澄觀路1389號)職訓大樓3樓簡報室舉行,請學校參閱附件之會議時程表 。
2.申請複審時有填寫參與視訊會議名單之學校或幼兒園務必於11月10日(四)或11月11日(五)進行視訊會議測試,不另發文通知。未填寫參與視訊會議名單者視同以現場方式參與鑑定安置會議。
3.請送件單位自行列印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會議通知暨委託書,並於7天前通知幼兒之家長開會時間及說明會議進行方式;家長得決定列席與否,亦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列席。
4.如家長因故無法出席會議,請出席人員繳交鑑定安置會議通知暨委託書(第三聯),以利留查。
5.熟悉個案情況之相關人員(含送件單位、建議安置學校、普通班教師、特教班教師、心理評量人員等),請依「鑑定安置會議時程表」提前10分鐘至指定地點或視訊介面參加鑑定安置會議,並於會議時摘要說明幼兒情形。
6.請送件單位自行聯繫相關單位、巡迴輔導班學校或相關人員等,是否共同出席鑑定安置會議陳述意見。
7.鑑定安置會議時程表中,同一時段之學校序並非實際參與會議順序,而是以學校到會場之先後順序陸續與會。
8.鑑定安置會議清冊預定於111年11月25日(星期五)起開放學校列印,請學校逕行至本市鑑定安置資訊網→鑑定安置→申請登記→結果查詢處列印鑑定安置清冊,會議當天不領取。
9.因校園安全考量,車輛進入校園請遵守行車方向並依車種停放於指定位置,車速應於20以下,留意行人安全。
10.進入校園請配合防疫人員量測體溫,並依相關人員引導停放車輛。有發燒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狀者不得入場,相關規定依高雄市第一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指示配合辦理。
11.如對上述有疑義者,請與鑑定安置業務承辦人員聯繫,電話:07-2624900分機51或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