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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俊廷 - 國教鑑定 | 2023-10-04 | 點閱數: 1378

1.本次鑑定安置複審會議日期為112年10月12日(星期四)整天、112年10月13日(星期五)整天、112年10月17日(星期二)整天及112年10月18日(星期三)下午,地點於本市仁武特殊教育學校(高雄市仁武區澄觀路1389號)職訓大樓3樓簡報室舉行,請學校參閱附件之複審會議時程表 。

2.鑑定安置複審會議時程表中「視訊場」之學校務必於10月6日或10月11日進行視訊會議測試,不另發文通知。

3.請送件單位自行列印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複審會議通知暨委託書,並於7天前通知學生之家長開會時間及說明會議進行方式;家長得決定列席與否,亦得邀請相關專業人員列席。

4.如家長因故無法出席會議,請出席人員繳交鑑定安置複審會議通知暨委託書(第三聯),以利留查。

5.各校自 110 學年度起初評及鑑定安置複審會議均採專長審查方式進行,鑑定安置複審會議場次須依據專家學者專長排定,若各校有申請不同障礙類別可能會分配在不同日期審議。

6.經初步評估會議決議有轉障礙類別建議者,請學校教師與家長充分溝通並補正資料以利鑑定安置複審會議審查,確保學生接受特殊教育權益。

7.熟悉個案情況之各申請學校代表及家長等與會人員依「鑑定安置複審會議時程表(現場會議)」提前10 分鐘前往指定地點參加鑑定安置複審會議,並於會議時摘要說明學生情形。

8.以視訊方式進行會議之學校,須確保會議當天視訊設備可完善運作及連線品質,俾利家長、學校及鑑輔會委員進行有效溝通以維護學生權益;各校亦務必向家長說明會議進行方式及告知家長複審會議時間,會議當天依「鑑定安置複審會議時程表(視訊會議)」之各校連線時間提前準備上線事宜,俟會議工作人員於群組傳送文字訊息通知學校加入線上會議並請完成線上報到。

9.請申請學校自行聯繫未來欲安置學校(包含學區學校或志願學校、欲轉入學校、巡迴輔導學校等)評估是否共同出席鑑定安置會議。

10.鑑定安置複審會議時程表中,同一時段之學校序並非實際參與會議順序,而是以學校到會場之先後順序陸續與會。

11.鑑定清冊預定於112年10月27日(星期五)起開放學校列印,請學校逕行至本市鑑定安置資訊網→鑑定安置→申請登記→結果查詢處列印鑑定安置清冊,會議當天不領取。

12.因校園安全考量,車輛進入校園請遵守行車方向並依車種停放於指定位置,車速應於20以下,留意行人安全。

13.如對上述有疑義者,請與鑑定安置業務承辦人員聯繫,電話:07-2624900分機51或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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