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詳細工作時程如附件。
2.依照工作手冊第6頁,12/23(五)下午5時系統登錄截止時間前未檢附必附資料:「鑑定安置申請表」、「鑑定安置同意書」者,將不予收件審查。
3.依照工作手冊第6頁及工作時程備註欄位說明:112年1月18日下午5時為補件截止日,屆時會以學校所提供資料作為初評研判依據,1/18(三)5時後不會再開放系統補件,請學校依初審結果決定申請複審之必要性及改以補正方式補件進大會研判。提報A類-新提報疑似個案者之收件審查、初步評估暨補正資料期間必檢附資料(個案綜合評估報告、學生學習評量資料、需上傳之量化測驗資料等)缺漏者,請學校與家長討論是否退回申請,資料收集後再行提報。B類-重新評估者則無法退回/退件,鑑輔會會依學校所提供資料進行綜合研判。
4.本次鑑定安置為小六跨階段提報場次,依據"高雄市國民中、小學身心障礙學生就學安置原則",各校於鑑定安置申請表填寫學區學校時,請各校確實查核及填寫學生所在戶籍地址,並核對該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一覽表填寫學區學校。重新安置他校集中式特教班及小六跨教育階段學生,須提供戶籍謄本資料,上傳至其他欄位備查。如擬安置集中式特教班,但學區學校無此班型或該班級已額滿,則依就近入學原則安置最近的集中式特教班(使用google地圖,查詢戶籍地址出發至學校距離)。(詳細就學安置原則可參閱手冊第20頁)
請學校遵照時程完成提報及相關鑑定安置工作,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