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8年度國中集中式特教班安置會議,訂於108年3月25日下午2點30分,在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行政大樓2F會議室召開。
二、108年度第1次特殊教育鑑定安置會議核定適合就讀國中集中式特教班,且安置志願學校之集中式特教班缺額有疑義者,家長應出席參與本次安置會議,若家長因故不能出席者,提報學校應派代表出席或受理家長委託出席(須持委託書),當日出席家長或教師代表請攜帶個案最新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三、本會議時程表所列名單為全體參與會議之個案名單,並非安置協調之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