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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國教鑑定 | 2018-11-17 | 點閱數: 607

 高雄市107年度第2次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鑑定安置會議時程表

注意事項

一、   本場鑑定安置會議以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鑑定安置、重新評估、重新安置、跨教育階段」等申請類型為主,地點在楠梓特殊學校3樓會議室 (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11),會議場次(二場)如下:

()1128(星期三):全天會議(900-1620)。地點:3樓會議室

()1129(星期四):全天會議(900-1500)。地點:3樓會議室。

二、 本次鑑定安置會議時程將公告於「高雄市鑑定安置資訊網」,請各校自行列印「鑑定安置會議通知暨委託書」,並確實於7天前通知監護人開會時間並說明會議進行方式,監護人得決定列席與否。若監護人不克出席者,則請監護人簽妥「鑑定安置會議通知暨委託書」,並於鑑定安置會議當日繳回承辦人員。

三、 各申請學校請派代表依「鑑定安置會議時程表」提前20分鐘前往指定地點參加鑑定安置會議,並於會議時準備摘要說明學生狀況,並依初評會議建議提供資料。例如A校的安排時間為9:00-9:20,請於8:40到達鑑定安置會議地點,準備與會。

四、 鑑定清冊預定於107127(星期五)後開放學校列印,請學校逕行至本市鑑定安置資訊網→鑑定安置→申請登記→結果查詢處列印團體清冊,會議當天不領取。

五、 學生之鑑定證明將於107127(星期五)後以公文交換、郵寄和親送各方式至各校,當天不領取。

六、 請各校務必於107127(星期五)起至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https://www.set.edu.tw/default.asp)完成接收學生程序;「非特教生」請完成接收程序。

七、 若有任何問題,請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鑑輔會承辦人楠梓特殊學校李鎮宇教師聯絡,07-3642007#113,並請留意本市鑑定安置資訊網首頁所公告之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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