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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偉琳 - 鑑輔訊息 | 2018-03-15 | 點閱數: 1489

一、高雄市107學年度身心障礙幼兒鑑定安置入公立幼兒園通過名單,請參閱附件。

二、可安置缺額業於106年12月15日公告於本市鑑定安置資訊網,惟各公立幼兒園提報107-1學前鑑定時程申請鑑定園內疑似身心障礙幼兒,為控管各

       公立幼兒園每普通班身心障礙幼兒人數,故本局依實際新鑑定通過人數予以調整安置缺額,最新安置缺額統計資料請參閱附件。

三、請受理提報之幼兒園,通知家長本次鑑定安置結果,交予鑑定安置結果通知書,並告知應於107年3月23日前完成報到程序。

四、請安置學校與家長確認就讀意願後,以安置學校帳密登入本網→鑑定安置→申請登記→結果查詢→107身心障礙幼兒入公立幼兒園鑑定及安置 (H

       類)→開始搜尋→點選學生「完成報到」或「未報到」,以利統計報到情形。

五、家長至安置學校報到日期為107年3月15日至107年3月23日,如欲放棄本次安置,亦請於107年3月23日(星期五)前完成放棄程序,家長需填寫放

       棄安置結果聲明書(如附件)、告知安置學校,並交由受理提報之幼兒園至本網點選「放棄安置」並上傳放棄安置結果聲明書。

六、經本市鑑定通過並安置入公立幼兒園之身心障礙幼兒,後經幼兒監護人或法定代理人簽署放棄安置服務者,將視為放棄優先入園之申請,於公立幼

       兒園招生時,逕依一般生身分參加報名及抽籤作業,惟各公立幼兒園仍應遵循特殊教育法相關規定,不得以身心障礙為由拒絕其登記入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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