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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鑑輔訊息 | 2017-11-17 | 點閱數: 461

 高雄市106年度第2次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鑑定安置會議時程表

注意事項

一、本場鑑定安置會議以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鑑定安置、重新評估、跨教育階段」等申請類型為主,地點在楠梓特殊學校3樓會議室(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11),會議場次(三場)如下:

    ()125():下午會議(1400-15:30)

    ()127():上午會議(900-12:20)

   ()1211():上午會議(900-1220)

 二、本次鑑定安置會議時程將公告於「高雄市鑑定安置資訊網」,請各校自行列印「鑑定安置會議通知暨委託書」,並確實於7天前通知監護人開會時間並說明會議進行方式,監護人得決定列席與否。若監護人不克出席者,則請監護人簽妥「鑑定安置會議通知暨委託書」後,由校方代表於鑑定安置會議當日繳回承辦人員(此為未來教育局評鑑需用之物)。

 三、各申請學校請派代表依「鑑定安置會議時程表」提前20分鐘前往指定地點參加鑑定安置會議,於會議時準備摘要說明學生狀況,並依初評會議建議提供資料。例如A校的安排時間為9:00-9:20,請於8:40到達鑑定安置會議地點,準備與會。

 四、鑑定清冊預定於10612月15日前開放學校列印,請學校逕行至本市鑑定安置資訊網→鑑定安置→申請登記→結果查詢處列印團體清冊,會議當天不領取。

 五、學生之鑑定證明將於1061225()後以公文交換、郵寄和親送各方式至各校,當天不領取。

 六、若有任何問題,請與高中職鑑輔會楠梓特殊學校李鎮宇教師聯絡,07-3642007#113,並請留意本市鑑定安置資訊網首頁所公告之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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