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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鑑輔訊息 | 2015-07-08 | 點閱數: 1088

 

請學校自行到本市「鑑定安置資訊網/文件下載/104年度鑑輔會」下載列印「鑑定安置會議通知暨委託書」,自行修改為104年度,依規定於7天前務必向家長說明會議進行方式及告知鑑輔會開會時間。
若有學校遺漏或個案疑義,請通知特殊教育科李雅婷科員(07)7995678#3077,並請學校注意本市鑑定安置資訊網首頁公告新聞之最新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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