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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不分類 | 2014-05-20 | 點閱數: 964
一、名單截取時間:103年5月5日(一)下午1:00前。 二、請尚未完成補正之心評人員,於103年5月28日(三)前下午5:00前完成補正(若補件完成,請於心評系統中點選「完成補件」,方能讓心評業務承辦人進行後續審件動作)。 三、有部份心評人員已取得資格多年,但迄今仍未上網登錄,故未在補正名單中,請各校自行檢核,並請協助該位心評老師於期限內完成登錄,及上傳附件。 四、未完成補正的情形,說明如下: (1)心評人員已調校,但系統尚未辦理原學校「市內轉校」至新學校,及新學校以心評人員之身分證字號新增登錄,請確實完成資料移轉的程序。 (2)心評人員系統之基本資料中的各項欄位有誤,例如:姓名、工作證號、下次換證日期、心評證級別等。 (3)另所勾選施測資格之測驗工具選項,並未上傳相關證書,以供查核。其中,有關魏氏智力系列量表、中文閱讀障礙診斷測驗、嬰幼兒綜合發展測驗、資優相關測驗等,請務必要提供佐證資料;若無法提供證書者,則請先將該項測驗選項取消勾選,待取得證書後,再行上傳與勾選。 (4)測驗工具之施測資格以證書為主,若第3點中所提及的測驗工具僅有研習時數證明時,仍無法證明已具有該項施測資格。 (5)另已上傳之測驗證書的部份,請務必於系統中勾選該項測驗工具,系統方能記錄此筆資料。 (6)有關資優相關測驗之證書,近期內資優中心會進行調查與統計,屆時應能取得相關證書,請耐心等候。(本次系統檢核仍以有證書者為主) (7)施測記錄卡有關校內施測部分,務必請主管單位核章,例如:輔導主任、校長,再請上傳核章後之記錄卡;若無任何相關施測記錄,則請留言說明。施測記錄書面圖檔請上傳至最新狀態。 (8)所上傳的附件圖檔十分模糊,難以辨認。 五、心評人員若發現相關施測證書確實已經遺失,或是完成培訓後,卻未領取到證書等情形者,請自行向該核發單位洽詢及申請補發。若為特教中心所開設之培訓課程者,則請至鑑定安置資訊網文件下載區下載補發心評證書申請書,並檢附與該項測驗相關的研習證明(可至特教通報網下載研習記錄;魏氏智力量表部分則須包含施測說明與實作研習、分析解釋研習)等,經審核無誤後,方能再補發。相關文件請寄送至愛國國小(特教資源中心)陳玫憙收,本次補發約須等到10月份製證時一併辦理。 六、部份心評人員因為已長時間無協助任何施測工作,或是將準備退休,因而想放棄心評資格。請審慎思考與確認是否要放棄心評資格,因日後若要再重新申請,則必須重新參加所有基礎級培訓課程。另若確認放棄,則請在心評工作證上註記「放棄心評資格」,並簽名與押日期;若是心評證亦遺失者,則請自行填寫放棄心評資格聲明書;再將工作證或聲明書以公文交換或郵寄方式至愛國國小(特教資源中心)陳玫憙即可,待收到文件後,會於心評系統進行退件,再請學校於該名心評人員的資料上點選「異動」即可。 七、有關心評研習部份,系統管理者會不定期至特教通報網下載資料庫匯入心評系統中,此部份資料可以不必再由心評人員進行登錄。目前已匯入至103年4月底,若有心評人員自行登錄之研習,與匯入資料重複,請心評人員自行刪除登錄之研習,以利系統資料之正確性。 八、系統登錄施測記錄部份,須與施測記錄卡書面記錄一致,且請以身障及資優個測、資優團測為主。 九、爾後,每年度9月份期間,系統均會開放補件期間,請心評人員逕行登錄、修改資料與補件,以維護系統資料之更新與正確性,方能提供未來測驗借用資格審查、工具配發、心評培訓與各校心評人員資訊管理等的參考依據。(已上傳過的附件圖檔,均會記錄在系統中,可不必重複上傳,請只要上傳新取得的證書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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