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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 國教鑑定 | 2017-05-04 | 點閱數: 492

 

一、智能障礙、學習障礙、自閉症和情緒行為障礙之學生,凡目前系統顯示「需補件」者,均為初評會議無決議,須至鑑定安置會議到場報告之個案。其補件時間至5月20日0:00為止。

二、視覺障礙、聽覺障礙、肢體障礙、身體病弱和腦性麻痺之學生,凡目前系統顯示「需補件」者,均為初評會議無決議,請在5月6日0:00前依承辦人的留言,修正資料。

三、學習障礙、多重障礙和改判障別(如原先申請肢體障礙類,但經初評會議後改判為腦性麻痺。又如原先申請學習障礙類,但經初評會議後改判為其他障礙(ADHD)。又如原先申請智能障礙類,但經初評會議後改判為自閉症。又如原先申請多重障礙類,但經初評會議後改判為肢體障礙.)學生的身心障礙類別(含學障各子類別)均已在鑑定安置資訊網輸入完畢,請各校再次上網確認結果。如有疑義者,請速與承辦教師聯繫(07-3642007轉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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