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申請預計於103.1.21下午5時30分截止。
二、為利作業,請各校檢視下列事項是否依限完成:
(一)教育部特教通報網:
1、列印提報清冊,核章後上傳高雄市鑑定安置資訊網。
2、操作方式
(1)新增疑似身障生:路徑為「特教學生/待鑑定區/疑似身障生」。
(2)提報鑑定安置:路徑為「提報鑑定安置/填寫鑑定摘要表」。
(3)列印提報清冊:路徑為「提報鑑定安置/列印提報清冊」。
(二)高雄市鑑定安置資訊網:
1、確定各欄位資料之正確性。
2、上傳所需附件。
3、申請會議類型:倘所提個案需進入鑑輔大會討論,則有「視訊」及「現場」兩選項,為利本會後續安排,請各校預先點選,路徑為「鑑定安置/申請登記/會議類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