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數檢核說明:
1、業務對象:設有集中式特教班、巡輔班、身障資源班之學校。
2、檢核流程:
(1) 請先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接收103-1鑑定安置之特教生與非特教生。(跨教育階段暫不開放學校端接收,待5月底另行通知學校接收。)
(2)隔日再至高雄市教定安置資訊網進行人數檢核。路徑:鑑定安置-申請登記-結果查詢-學生人數檢核
(3) 請於103年3月28日(五)至人數檢核頁面(如下圖)檢查「小計(E)」一欄中所示之學生數與下學年度學生是否一致,若需增刪,請逕於「學校增列」、「學校刪減」陳述增刪原因後,按下確定增列或確定刪減後送出(此流程僅為告知性質,並不會影響貴校實際學生人數);若有其他問題,亦請於「其他問題反應」一欄陳述。
(4) 本會收到增刪學生訊息,經查屬實後將於103年3月31日(一)前修改特教學生資料庫,俾利各校集中式特教班、巡輔班學生人數正確無誤。
(5) 若學校有少即將畢業之人數,不用再新增,此人數檢核為103學年度預估學生數。
(6) 若有其他疑問請參閱本市鑑定安置資訊網主選單/操作手冊/鑑定系統學校端/5-2-5 安置後學生人數與教師員額檢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