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鑑定安置/申請登記/結果查詢/ 目前(108學年度) 只開放 國三生 或高中職生 且結果為通過或 送的是 [B重新評估->確認障礙類別] 且非送 停止特教服務類型者可印證明 。
2.請注意 若過了重評日期 就不開放列印(下圖該生不開放列印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