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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幼各校可安置缺額核對

 1.點選[員額缺額核對]

 

 

2.確定核對並存檔後系統會顯示貴校已經核對過的日期 如下圖:

  數據欄位說明如下:

※通報人數(A)數據來自教育部通報網(因連線問題不一定每天更新,但不影響下學年度特教生(E)計算)。 
※畢業生(B)=本學年度畢業生,暫緩入學或延長修業年限通過之學生不會列入畢業生。 
※新生未收(C)=鑑輔會安置新生但目前尚未接收入通報網(不含於本網站鑑定安置結果頁面學校端已註記放棄安置者,另應屆畢業生也不計入未收)。 
※異動未動(D)=舊生通過鑑輔會異動或放棄身份通過但目前尚未於通報網完成異動。 
※下學年度特教生(E)=A-B+C-D。 
※可安置缺額(F)=班級數*2-下學年度特教生(E)。 
※學校增列或刪減的學生需經鑑輔會確認後才會計入[下學年度特教生](E)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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